湖南明年起兩類建筑需須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發布時間:2013-10-22 新聞來源:湖南日報 瀏覽次數:
湖南省綠色建筑推進會11日在邵陽召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會上透露,從2014年起,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長沙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到目前為止,湖南獲綠色建筑一星級設計評價標識8個,二星級6個,三星級3個。按照省政府綠色建筑實施規劃,到2015年,長株潭3市和有條件的地區、非政府投資的居住和公共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比例要超過20%。從2014年起,對須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在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時落實綠色建筑相關內容。
會上為湖南富恒金鵬佳苑、長沙梅溪湖國際新城研發中心一期等綠色建筑創建計劃項目授牌,長沙市、株洲云龍示范區等作了關于綠色建筑發展經驗的交流發言。省住建廳還邀請了中國綠色建筑與節能方面的專家詳細解讀綠色建筑相關技術問題,針對我省綠色建筑技術路線、綠色生態城區建設模式等課題進行了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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