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開發商在賣房子時必須要為所售房屋貼上“綠色”標簽,明示房子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河南省政府已轉發由省發改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訂的《河南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加快推進河南省綠色建筑發展,新建建筑將嚴格落實強制性節能標準,其中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將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民用建筑也要公示綠色信息。
新建建筑節能:
新建保障房全面執行綠色標準
目標:城鎮新建建筑嚴格落實強制性節能標準,2015年設計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施工階段實施率達98%以上。“十二五”期間,新建綠色建筑4000萬平方米,2015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的20%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新建建筑綠色建筑比例達50%以上。
措施:重點推動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公共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自2014年起,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及綠色生態城區的新建項目、各類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住宅小區。實行民用建筑綠色信息公示制度,建設單位要在房屋施工、銷售現場將民用建筑的綠色性能以張貼、載明等方式予以明示;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必須在房屋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載明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積極推行住宅全裝修。鼓勵新建住宅一次裝修到位或菜單式裝修。對國家強制推行綠色建筑的項目全部實行精裝修,未按要求實行精裝修的綠色建筑不予頒發銷售許可證;對產業化住宅項目,100%一次性裝修到位;對產業化保障性住房項目,裝修應符合相關要求;對非保障性住房項目,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全部鋪裝或粉刷完成,廚房和衛生間的基本設備全部安裝完成。
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2015年省轄市城區淘汰供熱小鍋爐
目標:“十二五”期間,完成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1500萬平方米,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達到10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機構建筑節能改造達到600萬平方米。到2020年末,基本完成采暖地區有改造價值的城鎮居住建筑節能改造任務。
措施:加快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位于夏熱冬冷地區的信陽、南陽、駐馬店、平頂山四市及所屬縣(市)要以建筑門窗、外遮陽、自然通風等為重點,探索成本低、效果好的適宜改造模式和技術路線。
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不得新建供熱鍋爐,并立即淘汰各類供熱小鍋爐。中原城市群核心區城市城區要在2013年年底前率先全部淘汰燃煤供熱小鍋爐,其他省轄市城區要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淘汰或改用其他清潔能源供熱。
綠色新型建材:
提高新上建材項目準入門檻
目標:“十二五”期間,新型墻體材料產量年均增長8%以上,2015年達到480億標磚,占墻材生產總量的95%,應用比例達97%以上。
措施:調整建材產品結構。結合各地資源條件和市場需求,因地制宜發展節能利廢、生態環保、安全耐用的綠色建筑材料。根據洛陽、安陽、鶴壁、焦作、濟源等市產業廢棄物排放量大的特點,重點培育新型墻體材料示范基地。
推動建材產業改造升級。適當提高新上建材項目規模、節能、環保、土地和技術等準入門檻,除利用現有企業建設用地并與之配套實現廢渣綜合利用外,新上利廢建材項目一律進入產業集聚區。
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
12層以下建筑統一安裝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
目標:“十二五”期間,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1.26億平方米,其中太陽能光熱利用建筑面積8000萬平方米,淺層地熱能利用建筑面積4600萬平方米;新增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裝機容量50兆瓦。
措施:加快推進太陽能建筑應用。新建、改建(擴建)12層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樓)以及設置熱水系統的公共建筑,應統一設計和安裝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鼓勵13層以上建筑應用;引導既有建筑住戶應用,提倡村鎮居民自建居住建筑應用。
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能,用于建筑物的供暖與制冷。適宜的地方優先發展可再生水源(含污水、工業廢水等)熱泵,積極發展土壤源、地表水源熱泵,適度發展地下水源熱泵,科學利用城市中水發展污水源熱泵,逐步提高淺層地熱能在城鎮建筑用能中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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