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
發布時間:2014-07-01 新聞來源:山西商報 瀏覽次數:
從太原市住建委獲悉,太原市將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作為建筑組成部分,按照太陽能光熱與建筑一體化的原則,要求從規劃、設計、建造、驗收等各個環節,與建筑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今年起太原市新開工建設的12層及以下的居住建筑、高層居住建筑的逆12層(從上往下數)和有生活熱水需求的醫院、學校、賓館、洗浴場所等公共建筑,必須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對既有建筑在不影響建筑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不符合太陽能建筑一體化要求的,不予辦理施工許可;未按照要求施工的,不予通過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建成住宅小區未按規定安裝使用太陽能光熱系統的,不予通過驗收。
太原市住建委介紹,去年,太原市實施了“節能暖房”工程,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80萬平方米,年節省標煤2.48萬噸,減少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粉塵顆粒等大氣污染物排放6.3萬噸,約2.37萬戶7.59萬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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